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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正值“双十一”期间,消费者的网购热情持续高涨,而“双十一”的战火,也从平台烧到了直播间。首先是京东采销人员在朋友圈公开喊话头部主播李佳琦,质疑其有“二选一”行为,同时呼吁相关部门介入管理“全网最低价”。紧接着,在另一头部主播“疯狂小杨哥”的直播间,大杨哥爆料称李佳琦控价控库存,导致小杨哥直播间多数大牌被下架,这番指责,同样暗示李佳琦与大量知名品牌签订了底价协议。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的李佳琦则回应直播间的定价权在于品牌,从未要求品牌进行任何“二选一” 。
在接二连三的爆料下,吃瓜群众开始质疑李佳琦直播间涉嫌控价,有价格垄断嫌疑。对此,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办工作人员回应称,“ 我们反垄断办已关注到此事,目前正在调查核实过程中。如果发现违法行为,会进行查处。”
颇为讽刺的是,小杨哥也被曝出有保价协议。一位上过小杨哥直播间的商家向媒体透露,小杨哥直播间有保价合同,也有违约合同后的赔偿金额,为100万。
有媒体报道,在直播带货圈,签订底价协议早就是公开的秘密。其背后的逻辑是:主播在带货产品期间,要求品牌方保证主播销售价格为全网最低,一旦发现谁家价格更低,就要下架他家的产品,品牌方甚至还要为此赔偿主播一笔巨款。也有法律人士爆料,很多商品在各平台销售时,都可能有一些“最低价”或“不高于其他平台价”的承诺和约定,这种约定本身只在品牌和签约的平台或直播间之间有效,不能约束第三方。所以,很多平台或直播间会有“最低价”的承诺。
各方混战不断,在社交媒体上关于直播的非议也越来越多。针对这一情况,最近,杭州司法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《直播电商产业合规指引》的公告,目前正在市政府官网征求意见。
针对直播间的价格乱象,《意见稿》提到,直播电商从业者不得要求商家签订“最低价协议”,或采取其他排除、限制竞争的协议、决定或者协同行为,但依法不构成垄断协议的除外。
同时,要求直播电商从业者应公平竞争,不得违返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,不得高薪挖人、虚构数据、片面对比等手段恶性竞争。
最近,小杨哥因为徒弟在直播带货时被指低俗。
针对部分直播间存在言论低俗的情况,征求意见稿在关于“主播”的合规要求里,要求主播应保持良好声屏形象,表演、服饰、妆容、语言、行为、肢体动作及画面展示等要文明得体,符合大众审美情趣和欣赏习惯。
此外,《征求意见稿》要求合法开展直播预热及宣传、依法开展有奖销售、明示赠品信息、显著提示搭售商品或服务等。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有赠品的,应明示品种、规格、数量、期限和方式等。如有搭售商品或服务,应以显著方式提请注意,不得将搭售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。从事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不得采用虚构交易、虚标成交量、虚构库存数据、虚假评论、删除或屏蔽不利评论、好评前置等方式诱导消费者非理性消费;不得以虚假的“最低价”“优惠价”或其他欺骗性的价格标示销售;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虚构或篡改交易、关注度、浏览量、点赞量等数据造假,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骗取商家佣金。
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,《征求意见稿》提出在保障知情权和选择权的同时,从业者还应督促商家履责,如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,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;发送商业性信息时应明示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,并提供显著、简便、免费的拒绝继续接收方式。
对此,人民网评发表评论:征求意见稿这一提法来得正是时候。签订“最低价协议”,行不通!
针对“最低价协议”,人民网表示:在现实中,一些位居金字塔塔尖的头部主播,在直播带货中具备多重身份,由于流量巨大,其在市场中占据明显优势地位,绝不只是扯着嗓子吆喝的荐货角色。一旦和平台、相关品牌方合谋炮制“最低价协议”,必然破坏市场公平。要知道最低价是相对的,随着市场的变化,价格也发生着变化,如果不能随行就市,“最低价协议”可能就成为套住企业的枷锁,成为排除竞争的工具,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的利益。如果任由直播电商从业者乱来,只能是个别主播赚得盆满钵溢,而消费者能否获益则是未知数。同时,市场秩序受到破坏,品牌方利益受损。如何精准监管、依法出击、有效震慑,需要相关部门密切联动,实现更有力的执法效果。
来源:电脑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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